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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案的真正凶手

杀妻案的真正凶手

       在北京市朝阳区那起丈夫拒不签字导致妻儿死于医院病床上的案例中,有个名叫吕卫红的正义网员工在丈夫拒绝签字的时候,劝其签字同意手术,并说只要签字就给他1万元,但丈夫就是不签字,并最终导致了妻儿的死亡。


       几乎所有报道这个事件的人,都对吕卫红是赞赏有加。然而,我要说,在整个事件中,吕卫红其实是个“罪恶的推手”,至少在某些程度上,是吕卫红将作为丈夫的肖志军逼到了只能拒绝签字的犄角旮旯里。


       因为,吕卫红不了解穷人的自尊,吕卫红伤了肖志军的自尊。


        大家已经知道,在这个事件的一开始,就是肖志军没有钱让妻儿住院,是医院答应帮他们免费治疗的。这就是说,肖志军是个穷人,并且非常穷,几乎一无所有。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他所拥有的只有骨气和自尊了,他只能用骨气和自尊来掩饰自己的自卑的贫穷,所以,自尊对穷人肖志军来说非常非常重要,比生命还重要。


       穷人的命是比较贱的(这里没有贬低的意思,我也是穷人。只是说明一个客观事实,富人有点头痛脑热就紧张地大把撒钱,穷人即使重病缠身也舍不得花钱),所以肖志军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不进行手术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意味妻子能够扛过去。当然,作为穷人,肖志军想省手术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这时候,富人(至少应该比肖志军富多了)吕卫红出现了,要求用1万元换来肖志军签字的手术同意书。这时候肖志军能答应吗?不能!穷人的自尊告诉他不能!吕卫红拿了1万元来和他做交换,就等于吕卫红看穿了他不愿意手术的实质就是因为钱,仅有的一点自尊被人撕开,只剩下赤裸裸的贫穷。这个时候,肖志军还有什么选择呢?他没有选择了,只能没有道理地拒绝手术。


       或许有人会说我危言耸听,可我看到另一个故事,有个人去菜市场买菜,本来应该给5块1毛的,小贩说,1毛钱就别给了吧。买菜的人坚持要给小贩1毛钱,结果,小贩冷冷地说,我们不缺1毛钱!然后,两个人都尴尬不已。


       在上面这个小事中,小贩都会因为一1毛钱而伤自尊,何况是在此情此景中的肖志军呢?


       我并不否认吕卫红的善意,但是,做善事也要方法得当,如果自以为是的善行是以伤害别人自尊为代价的。还是不要做得好。难道富人吕卫红不知道贫者不食嗟来之食吗?


       如果吕卫红不是1万元的方式要求交换,而是将做手术的钱交给医院,并跟肖志军说明医院愿意免费为其妻子实施手术,并说明不实施手术可能造成的后果,肖志军会不答应吗?如果真能这样,很可能吕卫红花了较少的钱,却取得了皆大欢喜的结局。


       然而,历史不可能重写,母亲走了,孩子走了,留下我们在这里写些或是谴责或是纪念的文字。


      只是,我真心的希望我们以后在向他人伸出援手的时候,别伤害了他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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